索 引 号: | 000553887/2009-00459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发布机构: | 供销社 |
发文日期: | 2024-01-1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县供销社-部门介绍 |
县供销社-部门介绍 | ||||
发布机构:供销社 发布日期:2024-0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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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全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 性 质: 县政府组成部门 部门职能: 大厂回族自治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主要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做好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指导企业做好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指导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指导推进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厂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尚无“三定方案”,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基层科、人事科。 大厂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下属企业8个(县上公司3个,基层供销合作社5个)。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 夏季时间: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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