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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223757/2008-00452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民宗局
发文日期:2019-03-29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县民宗局-部门介绍
县民宗局-部门介绍
发布机构: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29

部门全称:大厂回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简 称:县民宗局

性 质:县政府组成部门

部门职能:

     
  大厂回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政府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主要职责是:管理民族事务,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促进少数民族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建立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管理宗教事务,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各项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协调宗教同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共同建设现代化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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