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679913104/2009-03282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安监局
发文日期:2018-05-11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综合协调股
综合协调股
发布机构:安监局 发布日期:2018-05-11

    承担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联系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资格考核工作,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全县范围内具备资格的安技人员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核;负责联系、推动乡镇、村(街)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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